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(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年11月印发)、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20年10月印发)、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》(人社部发〔2023〕6 号)、《黄色导航 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》(校人字〔2023〕33 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学校工作部署,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时间 节点 | 工作内容及要求 | 负责单位 |
12月31日前 | 1.各系进行考核动员,学习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要求(见附件1、2),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,请各位老师登陆人事系统(//ehr.huangsedh.com),进入自助服务栏目下“年度考核”模块,填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,在线提交年度考核表并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后上交所在系。 2.各系安排教职工考核述职,进行师德师风和业务考核,根据学院下达的指标进行推优,提交推优名单。 3.各位老师自行填写绩效考核数据表(见附件3),电子版发至系里汇总,纸质版本人和系主任签字后提交。 | 各系 |
1月14日前 | 各系审核汇总【教师岗位年度考核表】并填写考核结果,提交纸质版至党政办。 | 各系 党政办 |
1月15日前 | 系主任对本系老师的【绩效考核数据表】进行汇总并核对,将汇总后的绩效考核数据表(2025)电子版发至[email protected],提交纸质版至党政办。 | 各系 党政办 |
1月20日前 | 相关负责老师对信息进行校核,确认数据后确认并汇总,提交学院作为绩效考核依据。 | 党政办、教学办、科研办等 |
说明:
1.年终工作量核算工作与年终考核同步进行,请务必认真填写个人工作量信息,尤其注意核对课程名称、班级人数、课程学时、课程类别、新课系数、科研等数据的准确性;重要提醒:本次课程工作量包括2024年下半年课程的优秀部分、2025年上半年课程(含优秀系数)、2025年下半年课程(不含优秀系数)三部分工作量,每学期的评教结果均无需老师填写,由教学办统一计算。
2.教职工考核是年底最重要的工作之一,各流程环环相扣,请所有老师按照时间结点完成相关工作。
3.绩效考核数据最终得分以各办公室审核填报数据为准。
附件:
2.学院绩效考核方案:
2.【院字〔2023〕4号】黄色导航
绩效考核方案【2023修订】.pdf
3.绩效考核数据表:
3.【姓名】绩效考核数据表(2025).xls
4.师德师风文件:
4.教职工师德“一票否决”实施办法(试行).pdf